針對假車禍事件,警方表示,交通事故講求證據,建議車主事前裝設行車記錄器自保,碰到疑似假車禍情形,就算沒有行車記錄器,也應堅持報警,切勿私下和解,而被當成待宰肥羊。
近年來離譜假車禍層出不窮,高雄市出現助跑姊、台北市也有蹲地哥,從路旁等到車來,故意跑到路中央「等著車撞」,甚至主動跳上來車的引擎蓋,警方說,假車禍真勒索行為構成詐欺、恐嚇罪,如碰到類似遭遇,應立刻報警。
法律評析
遇到車禍蟑螂,建議蒐證不私下和解
先前桃園縣等多個鄉鎮市也出現車禍蟑螂,雙煞駕駛舊款賓士在路中緊急煞車,惡意讓機車追撞,以「後車撞前車,通常認定後車疏失」的盲點,強索數千至上萬元不等和解金,而刑事局今年8月終於破案,將涉案的2名車禍蟑螂移送法辦。
警方說,交通事故講求證據,建議車主裝設行車記錄器自保,碰到疑似假車禍情形,就算沒有行車記錄器,也應堅持報警,切勿私下和解,而被當成待宰肥羊。
車禍的處理流程究竟為何?
以下節錄了車禍防治聯盟所製作的車禍處理流程圖表供大家參考:
例如:小明在凌晨兩點開車撞到人後馬上報警將傷者送醫。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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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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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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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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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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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發生送醫急救
撥打110報警(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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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後調查:對方閃紅燈、我方閃黃燈
2.路過司機將傷者送醫
3.如肇事者有撥打110
(符合自首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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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
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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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警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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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醫院探訪了解
可能準備製作筆錄
至事故現場照相與
相關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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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戶口名簿
等相關證件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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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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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派出所了解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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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可能經過
了解是否有目擊者
準備調閱附近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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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證紀錄與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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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天
↓
第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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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亡者家屬獲知
開始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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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傷亡者相關帳務處理
2.傷亡者其他事務處理
3.傷亡者兒女照護
4.喪葬 或照護事宜
5.相關保險理賠
6.車籍戶籍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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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分工計畫書,安排處理事宜及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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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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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目擊者,了解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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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錄音與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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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狀況描述與
自製事故現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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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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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至派出所了解、另可再向交通隊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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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調查之警員詢問
準備申請相關資料
(警方口述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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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警方口述
描繪現場圖與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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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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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肇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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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責任是求償、是否有肇事責任之依據
透過相關諮詢網站
透過親朋好友與專家
事發二週後向交通隊申請事故證明(見第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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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交通法規
專業諮詢回覆
事故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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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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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和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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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合理之理賠
(可先洽詢保險界親友)
根據初判提出和解金
但如果肇事責任未釐清
則不宜先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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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險給付標準表
診斷證明
損害證明(如維修收據、估價單)
相關扶養證明
扣繳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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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天
↓
第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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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系統建立相關人員 通訊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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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保險連絡人
車鑑專家 、律師
交通隊、派出所
調解委員會
傷亡者親友
網友或其推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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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士通訊
該人士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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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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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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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不同意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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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申請
接獲調解出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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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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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事故當地交通隊
申請「事故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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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2週後)
事故當事人或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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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證明書
(勾選下列內容)
初步肇事責任分析
事故現場圖
事故現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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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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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洽談和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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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事故現場圖申請理賠或作為求償依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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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肇事分析影印 作為求償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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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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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無法和解時
透過車鑑專家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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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搜集與專家諮詢
付律師專家諮詢費
約六千或包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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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判例
相關交通法規與刑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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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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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撰訴訟狀,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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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專家律師代撰6000
如需特別諮詢或現場勘查肇事重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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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狀
傷亡證明書
除戶證明
事故現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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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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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過失※※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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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判刑,逼使對方
主動出面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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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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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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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再提和解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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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與洽談和解 內容
雙方當事人、保險代表、第三見證人簽名、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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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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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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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保險公司申請出險,另對方將和解金匯入家屬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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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相關文件印章
確認保險理賠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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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出險書
戶籍謄本
權益人身分證+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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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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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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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訪致謝相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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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料存留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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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聯合電子報
參考資料:車禍防治聯盟 http://www.995.tw/car/?p=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