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姓兄弟檔因缺錢花用,手持開山刀強行進入桃園縣一處資源回收廠,搶走被害人身上所有財物。高等法院今天審理終結,由於兩人深具悔意,依強盜罪判處兩人各四年有期徒刑。

許姓兄弟檔分別是三十六歲、三十四歲,兩人國中畢業,九十七年六月三十號帶著兩把開山刀,許姓兄弟將偷來的自小客車開到桃園縣觀音鄉成功路上的一處資源回收廠,被告兩人戴上口罩鴨舌帽,手持開山刀進入回收廠辦公室內,立即將刀架在被害吳姓員工脖子上,被告還以開山刀毆打被害人左手,偷走現金四萬五千元後迅速逃逸,最後兩人遭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