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戶王姓人家,育有一子三女,但夫婦倆早年就陸續把現金、股票多達1000多萬,贈與給獨子,沒想到晚年兩老沒錢了,想向兒子請求照顧卻被拒絕。

後來兩老委任律師對獨子提告,雖然已百歲的王父提告不久後就去世,但其三個女兒承受訴訟繼續打官司。日前法院判決這個獨子,應將20多年前開始、來自父母的贈與,總共1700餘萬元,返還予母親與三個女兒。(新聞來源: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