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子13年前登記結婚後不久,就入獄服刑,出獄後也不與妻子同住,妻子亦發現老公曾召妓買春、吸毒、沉迷賭博等不良嗜好,妻子認婚姻已無維持之必要,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張男完全沒有負擔生活費且持續分居,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判准離婚。(新聞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