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妻子平時熱愛戶外運動,結識黃姓車友同好,兩人經常以參加戶外競賽活動出遊,line對話內容「I LOVE YOU」、「摸摸妳」、「想妳」等極度曖昧,並設有「在一起」的相簿,被劉女老公發現,老公與劉女離婚,並對黃男提告,橋頭地院判賠精神慰撫金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