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駕駛在高速公路沿路遭惡意跟拍,僅25分鐘、44公里,就吃上23張罰單,經申訴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院認為裁處機關連續舉發,違反「相距6公里以上、相隔6分鐘以上」之比例原則,判決撤銷其中18張罰單。

(新聞來源:中國廣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