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王嫌4月間向中部8所大學及技術學院恐嚇,要求給付500萬元現金及50兩黃金,否則將在校內飲水下毒,之後他在東海大學水塔投入老鼠藥,校方立刻報警而將他逮捕,台中檢方將王某起訴並具體求處有期徒刑9年;但法官審理時,認為他所投入的劑量相當輕微,不足以毒害人體,只判處有期徒刑5年。檢方偵辦時,發現東海大學遭其放入老鼠藥的水池中,因藥劑剛好碰到水面,藥性被稀釋減弱,無法對人體造成傷害,因此依妨害公眾飲水嫌及恐嚇取財未遂罪嫌將他起訴,並具體求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