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事實:

        一名潘姓男子與易姓人妻發生外遇,2人還互傳大量鹹濕對話,內容提及「想插爆你下面」、「不能一直很大力,我真的會死掉」等字句,潘男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對話紀錄只是他性幻想的內容,以及用來自慰的一種方式,兩人並未真的性交」;法官認為,二人對話均圍繞在假設性話題,易女雖與丈夫道歉並表示不會在有下一次,但亦無法證明雙方有發生性行為且缺乏其他證據,因此作出無罪判決,但二人的對話內容雖不足確信有成立通姦罪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只能做出無罪判決,但侵害配偶權之部分丈夫令可尋求民事途徑。

(新聞摘自:三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