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概述: 

     一名謝姓男子婚後,陳姓妻子因竊盜案入獄。謝男原本以為僅這一件刑事案件,卻沒想到陳女尚隱瞞曾犯多起竊盜案,且婚後仍與前夫視訊聯絡,因而向法院訴請離婚。陳則認為,入獄前半年丈夫都會來探視,如今訴請離婚應是另結新歡。經法院審理後,判准離婚。

(新聞摘自: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