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事實:
據媒體載,新北某男子為增加閨房情趣,將網購春要加進舒跑中放在客廳要給太太喝,結果被同住的姪女隨手拿取喝光,男子發現心想出事,跑到姪女房間,女子喝完昏睡,3次醒來都看到男子(姑丈)在旁邊,聽到姑丈說「很後悔」,女子清醒後,得知姑丈留下「對不起」字條離家出走,女子和姑姑前往報警協尋,女子向警方透露懷疑姑丈在飲料下藥對他性侵,警方請女子到醫院驗傷,製作筆錄,同時查出飲料中有不明藥物,於是依加重強制性交將男子函送新北地檢署,稍後,檢察官以驗無DNA將男子不起訴,並依職權送再議,但高等檢察署,認為偵查已完備,駁回再議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