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已婚高姓男子花費一千多萬元購屋包養蔡女,在蔡女簽下借名登記,可永久使用協議後,就將房子登記在蔡女的名下,未料蔡女三年前過世後,蔡女的女兒隨即便辦理房產繼承,高男於是向法院提出房產繼承權移轉。

資料來源:三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