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概述:

    據媒體載,呂女和王男到旅館性交易,王男因酒醉頭暈跌倒,後腦撞擊地面倒地不起,呂女見狀後隨即打內線通知房務人員到場,到場後呂女卻拒絕開門,強調可以自行處理。隔日傍晚,呂女竟一走了之,王男隔天才被發現送醫,最後成為植物人,呂女一審依遺棄致人重傷罪判4年。高等法院召開辯論庭,呂女聲稱2人只有性交易,並無扶助照顧王男的義務,高院考量已和王男家屬和解,改輕判1年6個月、緩刑5年。

摘自: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