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概述

據媒體報導,教育部民國107年4月27日否決管中閔的台大校長當選人資格,台大今天收到相關公文。公文指出,自106年6月14日起,管中閔出任台哥大獨董、審計及薪酬委員,而遴委會委員蔡明興也是台哥大董事(兼副董),管中閔在台哥大除有一般董事的職權外,尚包括董事利害關係事項的審議、董事薪酬制度的定期評估與訂定等,具有監督董事會運作及核定一般董事薪酬的任務,他們兩人之間具有特殊的重大利害關係。這項重大利害關係,卻未曾經管中閔、蔡明興及台大於遴選過程中揭露,在候選人間形成不公平競爭,所以教育部認定遴委會的組成及其程序未符正當行政程序原則,應立即重啟遴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