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概述

據媒體報導,文化大學去年因前校長辭職,啟動校長遴選程序,去年底遴選出台灣科技大學教授盧希鵬,但文化大學董事會接獲校長遴選委員檢舉,指遴選當天有非遴選委員列席,疑似影響遴選公正,甚至發生候選人評分一百分與六十分的懸殊差距,文化大學董事長張鏡湖因此認為遴選程序有爭議,堅持不簽核新聘書,教育部四度裁罰共計一百四十萬元,逼張鏡湖簽字。張鏡湖選擇採取訴訟途徑,一審敗訴後,日前向法院聲請假處分,七日後收到法院准許假處分的裁定,禁止執行文化大學董事會遴選校長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