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概述

          據媒體報導,基隆市兩名高中生於民國107年3月5日在夾娃娃機店撿到錢包,翻看錢包卻找不到失主聯絡方式,原地等待十分鐘後仍不見失主,隨即送交派出所。回家竟發現失主在網路貼出其影像,請網友幫忙肉搜,兩名學生立即聯絡貼文的失主,告知已送至派出所,但失主仍質疑他們為何沒立即報案而在現場翻看。   

          後經派出所所長證實,兩名學生於晚上七點多送來錢包,失主是晚上八點十四分才來報案,由於失主陳述不是很明確,加上正值員警交接班,才會導致錢包早在失主報案前即在派出所,但失主卻不知學生已送回錢包。失主獲知真相後隨即刪文,並向學生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