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58歲謝姓男子與38歲余姓女子夫婦發生車禍,謝男將余女加入LINE聯絡人聯繫和解事宜,未料謝男用LINE傳送色情影像與圖片、「脫掉你的內褲」等性暗示文字給余女,余女感覺屈辱,提告謝男涉及性騷擾,並請求精神損害賠償。苗栗縣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裁罰謝男1萬元,苗栗地方法院也判賠謝男2萬5千元之精神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