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島一家民宿陳姓負責人,夥同張姓友人共同用魚槍射殺「龍王鯛」,滿足口腹之慾,還拍照上傳臉書,海巡署及台東縣府獲悉主動調查後,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台東地方法院判決陳、張二人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分別處6個月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及6個月徒刑,緩刑3年,另需支付公庫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