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陳姓男子19年前與何女在高雄宴客後即回台中戶政辦理登記結婚,並同住於台中住處,但陳男2年前卻指高雄宴客只是訂婚,女方未著白紗也無公開儀式,綁甘蔗、豬肉的禮車迎娶等等的古禮皆無,向台中地院主張2人間婚姻關係不存在。一審判陳男勝訴,2人婚姻關係不存在。但何女提出2人同居10多年,陳男祖母往生訃聞還稱她「孝孫媳」反駁,台中高分院認定高雄宴客已屬結婚公開儀式,二審逆轉改判婚姻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