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判決太平洋建設總裁章民強父子三人違反證交法,分別處有期徒刑4至6月刑期。對此太設表示,不信公理喚不回,將提出上訴爭取司法還予公道。此外,高院也認定太平洋建設與太平洋SOGO百貨之間的借款,有其商業經營判斷的正當性,因此將背信部分判決無罪,並無掏空太百公司的事實。合議庭考量章民強等未因此獲得任何犯罪所得,且太設已返還太百所借款項,並沒有造成太百公司實質損失,僅依違反證交法虛偽記載罪將章民強判刑4月、章啟光6月、章啟明5月,皆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