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信託有保儲財產、避免浪費、執行遺囑、監護子女及照顧遺族等功能,如果有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礙子女、配偶不善理財等情況,透過設立遺囑信託,委託人可藉由信託繼續照顧遺族,於委託人死亡後,由受託人管理處分信託財產,按時定期給付信託利益給受益人,如此可以防止遺族揮霍,達到保證遺族生活無虞的目的,以完全及周延的照顧遺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