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年的林男,於2年前在遊戲網站上,認識1名13歲國一女學生,互加臉書聊天半年後相約見面,女學生竟主動表示想嘗試性行為與口交,林男擋不住誘惑,讓小女生替他口交。女學生家長事後得知提告,法院審理認為,林男未能克制情慾又否認犯罪,態度不佳,但念在本案是女學生主動要求,致林男一時失慮鑄成大錯,因此判他3年2月。

<引自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