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大溪鎮內柵國小謝姓教師,為了籌備校慶藝文展,開車前往校友家載送畫作時,不慎與一旁的機車騎士發生擦撞意外,造成騎士摔成植物人,經家屬起訴請求國家賠償;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謝老師並非執行公務行為,不須由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