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交往期間,常會有金錢往來,也時常會以將來要結婚的理由借款,而後分手了,也不一定會還錢。簡女在和林男交往的期間,即以將來要結婚的理由,要林男幫她付房租、車貸、出國旅費和補習費等,並說會把錢慢慢還給林男,但分手後,簡女僅在剛開始償還部分借款,之後就完全不還錢,林男一氣之下向警局提告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