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會議對憲法解釋案表決,現行規定不論合憲 、違憲解釋,均須達2/3門檻,往往因正反票數旗鼓相當,無法做出結論;司法院會昨通過「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 ,規定違憲判決應達2/3以上門檻,未達者就做出不違憲判決,解決現今常常評決不出結論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