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昨(十八)日表示,由於兩岸通婚及跨國婚姻在我國已屬常態,所以發生兒童跨國境的監護權紛爭案件增多,因此指示內政部等相關單位針對跨境婚姻兒童監護權紛爭,按照個別案例的特殊性,朝納入民事及親子事項等兩岸及台越司法互助機制逐步推動,期望相關實務問題得以獲得適當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