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名醫師江男與小三詹女結婚,婚後江男又與診所護士五年內懷了四胎,接著疑似再劈腿小五。七年前江簽「愛妻承諾書」悔過,表明願將一半財產贈妻,後來江卻反悔,辯稱承諾書是酒醉時所簽拒付,地院昨判承諾書有效,江應付妻近五年收入的半數共一千四百一十一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