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男四年前為證明有錢可娶妻,偽造七張本票面額共二百五十萬元,騙妻子蔡女只要親戚還錢就有能力付大小聘金。前年兩人離婚後,蔡女發現七張本票字跡全相同,怒告王男。地院認為王男為證明有資力娶妻而犯罪,情堪憫恕,昨依偽造有價證券罪輕判他一年八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