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子以為賴姓女友會嫁給他,為討對方歡心,任賴女予取予求,共花100多萬元,等自己積蓄花光了,女方也走了,才恍然大悟,控告對方詐欺。但因所有花費都是張姓男子同意後付出,無任何詐術行為,檢察官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