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母喪夫,與年幼兒子繼承丈夫房地後,十七年前向合庫抵押貸款一千八百萬元,並以八歲兒子何男為連帶保證人,何母三年前起無力償還剩下的近千萬債務,台灣金聯公司買下該債權後轉向已成年的何男追債,但何男認為該保證契約對當年八歲的他不利而興訟,台北地院日前判准該保證契約無效。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