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從96年修訂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規定大客車、大貨車和聯結車等大型車,應裝設具有連續紀錄汽車瞬間行駛速率及行車時間功能之「行車紀錄器」。但監理單位目前尚未購置行車紀錄測儀,故委託民間業者代檢,每兩年驗一次要800元,且不能與大型車定期檢驗同時辦理,引來「一隻牛被連扒兩層皮」的批評聲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