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跟女友分手六個多月的男子,獲悉前女友另結新歡決定報復,他利用前女友在購物網站申請的帳號和密碼,花一千七百元購買電腦軟體,女子收到後覺得有人惡作劇,報警處理。警方根據網路IP位置,日前傳喚男子到案,他一臉不解地說:「用別人的網路帳號也犯法?」警方訊後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嫌將他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