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女因肚子疼痛而到台中市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就醫,在放置鼻胃管及氣管插管後,因缺氧而成為植物人,台中高分院審理之後,認為此一醫療行為已構成「不完全給付」,醫院方面無法證明此醫療行為無任何過失,判處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賠償2800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