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對夫婦花了3千萬購置豪宅,卻沒想到樓上的住戶經常在深夜吵鬧、搬桌椅、用力踱步,讓他們夜夜不得安寧、長期失眠,時間長達3年之久,多次親自或請管理員規勸樓上鄰居卻沒有改善,於是向法院訴請賠償,開庭時,找來社區管理員作證,證明樓上鄰居在半夜的確噪音不斷,桃園地院以樓上住戶確實造成樓下鄰居難安寧,判賠13萬元,是罕見維護居住安寧權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