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劉男姓男子,前年在高市環保局南區資源回收廠附設游泳池溺水,救生員蔡男被其他泳客告知劉可能溺水,但蔡誤認劉在練閉氣,僅在池畔觀望,直到七分鐘後泳客三度示警,蔡才下水救人致劉溺死。高雄地院認定蔡怠於職守,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八月,因他認錯並賠償,宣告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