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令  

中華民國 99 年 8  月 31 日(補登)
院臺交字第 0990048197 號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五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八條,定自
九十九年九月一日施行。

院  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