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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事實:本案例用以解析民事訴訟法上自認與擬制自認之不同。
Legal News
案例事實:本案例用以解析民事訴訟法上自認與擬制自認之不同。
2010 年 07 月 21 日
爭執所在: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和第279條之解釋及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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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事實:本案例涉及若因友情或投資考量,出資共同辦某一合夥事業,但根本不過問業務經營者,能否逕認為是合夥人?此涉及是否要負合夥人之連帶無限補充責任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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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事實:本案例涉及「陷害教唆」和「誘捕偵查」之區別。實務採所謂之主觀基準,即以行為人是否原先即存有犯意做為區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