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一名母親於民國95年時懷疑未滿16歲的女兒懷孕,竟然讓她的蘇姓男友用手指插入陰道確認,由於整個過程已經涉及性侵,因此新竹地方法院昨(30)日依妨害性自主,把蘇姓男子和這名糊塗的母親判刑5月,緩刑2年。

根據聯合報報導,蘇姓男子與少女母親叫少女脫光衣服進入浴室,蘇姓男子用3根手指插入少女陰道並且撫摸胸部,少女因為疼痛而哭泣。蘇姓男子竟然說:「這怎麼會痛!」隔天少女到婦產科作檢查確定並未懷孕。

蘇姓男子辯稱並沒有性侵少女,只是代替女友管教小孩。法官認為蘇男與少女母親犯後態度佳,少女也表示願意原諒兩人,所以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