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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考場強抱女考生 男子判刑8個月
Legal News
國家考場強抱女考生 男子判刑8個月
猥褻
2009 年 06 月 06 日
想不到國考現場還有人敢伸鹹豬手,一名女子3月間到國家考場參加考試,趴在桌上休息時遭王姓男子從後方強行抱住,緊緊環抱女子胸部,並推倒導致她手腳受傷。台北地院一審判處王男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可再上訴。
這名女子在警察詢問與檢察官偵查時,對於王男的犯案供詞前後不一,其中對於王男觸摸她下體並強行脫她牛仔褲一節,王男也予以否認,台北地方法院參考相關證人的供述後認為,王男沒有觸摸女子下體等犯罪行為,但環抱女子的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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