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一家大型翻譯公司昨遭資遣員工出面控訴公司的惡劣行徑。她指出,原可領資遣費和預告工資共2萬5000元,但公司竟要求返還之前領得的6萬9000元業績獎金,亦即公司要求簽署一份協議書,表示將依《勞基法》規定會給資遣費與預告工資共2萬5000元,但卻要求她給付離職日起計之前半年內曾請領的業績獎金和加班補助6萬9000元,讓她反倒欠公司4萬4000元,但因她不還公司業績獎金而遭假扣押薪資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