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五十六條所謂「同一之罪名」,係指基於概括之犯意,連續數行為,觸犯構成犯罪要件相同之罪名者而言。本院院字第二一八五號解釋,關於「同一之罪名」之認定標準及成立連續犯之各例,與上開意旨不合部分,應予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