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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得兼新聞紙類等之發行人、編輯?
Legal News
公務員得兼新聞紙類等之發行人、編輯?
2010 年 04 月 06 日
公務員對於新聞紙類及雜誌之發行人、編輯人,除法令別有規定外,依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不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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