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3月間,台南機場發生復興航空班機降落,撞上跑道上的工程車,造成兩名工人受傷的飛安意外,其中一人還成了殘廢;他們提起國賠訴訟,二審法官卻認定超過2年的求償時效,判決兩名工人敗訴。 

原來他是整修飛機跑道的工人,92年3月21日的晚間10點半,他跟同伴開著工程車,在跑道上施工,竟然被一架誤點的復興航空班機撞上,兩人都受傷,分別向管制飛航的空軍請求200多萬及72萬元國賠。但是,意外發生在92年3月,飛安會也在10月公布調查報告,判定空軍得負起責任,而兩名工人說,他們隔了1年才知道結果,因此,95年提起訴訟,但法官以超過知道有損害起2年內得求償的期限,二審被判敗訴。陳姓男子:「我們應該是最後一天就訴訟,應該不算逾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