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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犯罪/妨害家庭

刑法§221強制性交罪

2009年10月14日
刑法§221強制性交罪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