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台中地區-現場免費法律諮詢~名額有限(❁´◡`❁) 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了解活動詳情~      台中地區-現場免費法律諮詢~名額有限(❁´◡`❁) 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了解活動詳情~
首頁 法律知識庫 成功案例 服務項目 看新聞學法律 我們的團隊 聯絡我們
行政爭訟與國賠

如果提課予義務之訴過程中,行政機關發了你不要的行政處分,要另行提起撤銷之訴嗎?

2009年09月01日
如果提課予義務之訴過程中,行政機關發了你不要的行政處分,要另行提起撤銷之訴嗎?

  如果你在提起課予義務之訴的同時,行政機關才認為你當初的請求不當,發給你否准的行政處分。此時因為行政機關逾越期間不發給, 行政處分本身已經違法在先了,此時你不用再改提撤銷之訴,直接可以依同一訴訟過程(訴之追加變更)向行政法院請求行政機關必須作出你要的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