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兒子不孝,可以遺囑將財產都給某一個兒子,對不孝的兒子和女兒都不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