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444條《轉租之效力》
  • 台中地區-5/2、5/9 下午時段 免費與律師法律諮詢(❁´◡`❁) 名額有限,盡速預約~ 活動詳情請點此連結加入LINE詢問~
  • 承租人依前條之規定,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其與出租人間之租賃關係,仍為繼續。
    因次承租人應負責之事由所生之損害,承租人負賠償責任。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