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依據個資法第3條之規定,機關不可以另外與當事人約定要求其預先拋棄前項權利,或對該等權利為限制。
Q. 吾人在面對惱人的行銷電話時,可否要求對方停止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行銷?以及針對個人資料被使用一事,吾人可否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