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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法
個人資料保護法
學校張貼榮譽榜,一律需匿學生姓名?
2017年03月22日
學校為達成教育或訓練行政目的,於其必要範圍內所為獎勵學生行為,如張貼榮譽榜揭示姓名,符合個資法第16條、第20條利用規定,無需過度遮掩姓名,否則有違個資法第1條規定所稱「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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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機關不得將個資提供予非公務機關(如廟宇),作為發放敬老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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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代表基於問政需要,要求公務機關提供資料,公務機關可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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