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法第45條規定,動產之強制執行,以查封、拍賣或變賣之方法行之。
十四、如何進行對動產之強制執行?其程序和流程?
五、 何謂支付命令?何謂本票裁定?藉由聲請法院對債務人核發支付命令或本票裁定取得執行名義有何優缺點?是否須費用?如何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