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辭典 > 民事法令類

  • [民事法令類]契約的解除與終止

    契約的解除,指當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權,使契約的效力,溯及於訂約之時歸於消滅的意思表示。解除權的發生,有...

  • [民事法令類]債權讓與

    指以移轉債權為標的之契約。債權讓與在社會經濟生活甚為重要,例如買受人得將對他人未到期的債權讓與於出賣...

  • [民事法令類]清償的抵充

    債務人對於同一債權人,有給付種類相同數宗債務(如均為原本、利息),而其提出的給付不足清償全部債務時,...

  • [民事法令類]時效取得

    時效取得,乃占有他人之物,繼續達一定期間而取得其所有權(或其他財產權)的制度,我民法於物權編設其規定...

  • [民事法令類]建築物區分所有

    民法第799條第1項規定:「稱區分所有建築物者,謂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專有其一部,就專有部分有單獨所...

  • [民事法令類]動產物權善意取得

    現行民法係以交易安全為出發點,明定善意取得動產所有權(或其他物權的設定)的原則,但對盜贓或遺失物,規...

  • [民事法令類]連帶保證

    指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與主債務人負連帶責任的保證。連帶保證人既與債權人負連帶責任,而非如一般保證的第...

  • [民事法令類]特留分

    指遺囑人以遺囑無償處分遺產時,法律為法定繼承人所保留的部分。特留分係存在於繼承財產上的抽象比例。民法...

  • [民事法令類]公同共有

    指依法規定、習慣或法律行為,成一公同關係之數人,基於其公同關係,而享有一物之所有權。前項依法律行為成...

  • [民事法令類]諾成契約與要物契約

    契約以於意思表示外,是否尚需要其他現實成分為標準,可分為諾成契約(不要物契約)及要物契約。契約,因意...